吸引海外人才特需海归可直接申报中级高级职称
中英网 www.uker.net 2009-02-10 来源: 重庆晚报 作者: 陈筱莹
公派、自费到海外留学,且在海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,或在海外工作后的回国人员,来渝工作3年内首次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,可直接申报中、高级职称——昨日,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发布《重庆市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办法》做上述规定。
“这一优惠政策是我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,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渝工作,助推我市尽快建成我国内陆开放高地而制定的。”市职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该办法能有效解决国内外职称制度的差异,使职称评审在引进人才过程中发挥激励作用。
据悉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:在海外经批准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;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,且在海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;在国内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,或者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并在海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;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能力与业绩十分突出,在海外有5年以上工作或学习经历者,经市政府确认引进的特殊急需人才。
另外,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的海外回国人员;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以上的海外回国人员;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,能力与业绩十分突出,在海外有3年以上工作或学习经历者,经市政府确认引进的特殊急需人才,均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。
此外,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,或在海外获得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4年的人员,也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。